武夷山市星村镇人民政府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16:3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6:3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地址:**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琳 项目联系电话 0599-****91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星村**东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甘先生159****311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琳 0599-****918 项目概况 ****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地址:**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升恒(招)[2023F]027号 项目名称:****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1 1-1 ****镇区厨余垃圾收集服务采购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495000 495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地址:**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方式:收到采购邀请书的供应商前来********公司(**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公司(**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 地址:**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星村**东路88号 联系方式:甘先生159****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 联系方式:周琳 059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琳 电 话: 059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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