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镇渡口采购渡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984号) 二、项目名称:雍镇渡口采购渡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柱南路12号 成交金额:41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渡船 品牌:QH 规格型号:船总长12.8米*型宽3.8米*型深0.9米 数量:1艘 单价:412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以明、王春媛、吴跃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495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花园路 联系方式:182****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芜**路**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77****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177****289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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