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项目
土地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我公司及受****委托的位****宾馆项目土地向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者请实地查看,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竞租对象
(一)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被**县国有****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
二、竞租方式
(一)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按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成交,确定为承租人。
(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类别 | 具体位置 | 面积(m2) | 面积(亩) | 年租金(年/元) | 保证金 | 备注 |
1 | 土地 | ****宾馆 | 326343.93 | 482.275 | 241137.5 | 24114 |
租期:5年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支付条件:竞租成功后,前三年土地租金为500/亩/年,第四、五年租金在前三年基础上递增2%,即第四、五年租金为600/亩/年。
四、标的物展示
竞租者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竞租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袁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150****2615、182****9073(法定工作日8:30-18:00)
五、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17:00 时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 年1月10日17:00 截止(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http://61.****.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前,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省公共**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cn/gfmweb/#/login)注册账号,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 数字证书。
保证金必须从**省公共**交易平台诚信库 (https://ggzy.****.cn/gfmweb/#/login) 登记的竞买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开户银行:****公司黔南分行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各竞买人均不相同)。
意向竞买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竞买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③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缴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下午17时止,拍卖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账户显示为准。
温馨提示:
由于银行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一至二个工作日转账,必须银行卡转账或对公账户转账。
七、竞价起始时间:
2023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9:30时
八、租金及有关费用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按时交回标的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申报进行再次招租。
2.标的物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3.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九、租赁要求:
1.该招租标的的水电、公摊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2.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竞租保证金自动转入出租方账户。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3个月的标的物使用保证金价款,办理完成全部租赁手续后,凭租赁合同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竞价保证金在本人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若三个工作日内不付清3个月的标的物使用保证金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出现以下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的;(2)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的;(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逾期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损害的。(4)逾期缴纳租金的。
4.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剩余的标的物租金,不另外补偿。
5.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文件预览:
****宾馆项目土地租赁价格咨询评估(2).pdf
国宾馆项目土地测绘平面图1.pdf
国宾馆招租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