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当土挂2023-37号 | 宗地总面积: | 12542.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石桥镇,围乌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439 | ||
起始价: | 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略)(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略),经自然**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略)。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到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 到 **县土地收(略)(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当土挂2023-37号 号地块:2024年01月1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略)关于印发》(当自然资规函〔2020〕36号)以及《**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2、地块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项目准入行业为塑料制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地块项目达产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15吨标准煤/万元。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3、竞得人须严格按本宗地规划条件(DG-2023-059)的规定进行建设。 4、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6、土地出让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同时交付土地。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12735.85平方米),竞得人须在缴纳土地保证金同时缴纳建筑物价款913.07万元,待地块成交后由**县财政局将建筑物移交竞得人。 7、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活动。 8、未经宗地所在地的载体单位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9、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地上建筑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按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10、其他事项约定: ①地上存在可保留建筑,共4栋厂房,其中1栋租赁到期未收回,另有2栋已出租未到期,租期到期最长期限为2027年6月。受让人在竞得本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与租户做好对接,自行解决租赁到期后移交或续租将会产生的矛盾。 ②土地出让成交后,由受让人自行拆除4栋可保留厂房外的相关建筑物、构筑物。 ③其中一栋保留建筑(宗地南侧),在宗地出让后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