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0月20日,****审计局****水厂改扩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规定,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厂项目)、****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处理厂项目)、****处理厂改扩建及有机废弃物****中心项目(****处理厂项目)三个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均经苏****改革局批复实施,****集团****公司****、**市****公司。其中,****水厂项目概算总投资42565.12万元,建筑面积45365.24平方米,主体工于2021年9月3日竣工;****处理厂项目概算总投资52004.11万元,建筑面积35786.52平方米,主体工程于2021年8月31日竣工;****处理厂项目概算总投资37854.33万元,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年9月30日竣工。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一)项目完成投资审定情况
该项目送审完成投资137260.37万元,审计后实际完成投资135920.74万元。具体为:****处理厂项目上报完成投资41556.73万元,审定投资额40847.13万元;****处理厂项目上报完成投资58727.68万元,审定投资额58672.47万元;****处理厂项目上报完成投资36975.96万元,审定投资额36401.1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集团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水厂改扩建项目建设基本状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但该项目在基本建设支出核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运营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支出核算方面
1.多计项目投资1457.9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多计10.5万元;设备投资多计102.45万元;待摊投资多计1344.98万元。
2.少计项目投资118.30万元,均为待摊投资。少计监理费用28.26万元;少计设备采购评估及复核服务费6.49万元;少计自筹贷款利息83.55万元。
3.部分投资会计核算科目不准确。****处理厂项目开闭所地块物探工程决算金额5390元,决算报表中将其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实际应为待摊投资。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存在个别项目超概算未办理调整手续、公开招标平台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等问题。
2.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三个项目的监理合同较招标文件增加了“附加工作酬金”条款及计取方式。
3.施工过程管理不严格。一是未及时落实变更签证责任,个别变更于竣工后才向责任单位追责;二是三个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工期滞后情况;三是未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有19份应事前备案的变更为事后备案。
4.建设单位对参建方监管不到位。根据监理资料显示,个别项目存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情况,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三个项目有部分计量月报的核减率超出监理合同约定的5%,未按合同收取监理单位违约金。
****处理厂运营管理方面
审计抽查发现,污泥运输服务存在超载运输、封闭运输车未采用封闭措施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建议:提高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重视项目过程管理,保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履职到位;****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加大对污泥运输单位的履约考核力度。
审计后,****集团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不准确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了调整,区审计局将严格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持续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