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关于对**县2023年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川藏高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业主。按照项目建设需要,拟邀请符合要求的(略)。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2023年**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申报主体根据补助目录、技术标准等实施建设节能型机械冷藏冷冻库主体10个,静态库(略),厂区内留4米宽汽车叉车预留**等。
3.预算金额:预计总投资 505 万元,其中冷链设备采购及安装310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2023年**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310万冷链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代理工作。
三、中选标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比(略),将被确定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四、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4万元。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略)万的标准,招标代理费按1.1%收取。
五、参选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证照需在有效期内。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网站代理机构相关备案网页截图。
3.代理服务费报价(格式自拟)。
4.提供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及信用抽查评价结果材料(以**省财政厅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为准,需提供对应文件)。
六、参选材料递交
1.参与本次比选的所有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五、参选材料要求”准备材料,并标注页码,封面应有“正本”字样。邮寄(略)。
2.材料密封:所有材料应密封,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或密封章)。
3.材料数量:(略)
4.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略)午17:00(**时间)前;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更不得参加比选。
6.递交地点:**省**藏族羌族自治州**凤仪镇三晋路152号**州净土**农投公司。联系人:任朝明,联系电话:(略)。
七、公告发布媒体:(略)
**川藏高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