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新县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索 引 号: 发文日期:
****3921X3/2023-****620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件编号: 2023-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项目立项信息公开
奉发改发〔2023〕480号
****政府:
报来《关于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上府字〔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同意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富镇金港村杨家湾组翘顶山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扩建总占地面积约21亩,主要包括就地回填方41635.4m3,停车场混凝土路面527㎡,路面厚度18cm的水泥混凝土主路2184㎡,路面厚度10cm的水泥混凝土墓道2158.8㎡,现浇混凝土台阶243.6㎡,混凝土排水沟1648m,管外径110的塑料管87m,焚烧池48.8㎡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7万元,资金来源为**时****公司资金。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用地、财审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12月26日
****政府:
报来《关于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上府字〔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同意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上富镇金港村公益性墓地扩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富镇金港村杨家湾组翘顶山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扩建总占地面积约21亩,主要包括就地回填方41635.4m3,停车场混凝土路面527㎡,路面厚度18cm的水泥混凝土主路2184㎡,路面厚度10cm的水泥混凝土墓道2158.8㎡,现浇混凝土台阶243.6㎡,混凝土排水沟1648m,管外径110的塑料管87m,焚烧池48.8㎡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7万元,资金来源为**时****公司资金。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用地、财审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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