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略)竞争性磋商
邀请公告
(略)的 (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略)
4、采购项目预算:(略)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评标方法:(略)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略)
¨履约保证金:(略)
¨预付款保证金:(略)
¨质量保证金:(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万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整包 | (略) | (略) | (略) | 1 | 129.92 | 129.92 | 详见磋商 文件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略)。
四、供(略):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略)。
3、采购项目(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略)件要求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承诺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略)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略)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怀化市(略)。
3、申领招标文(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提供);
(4)提供邀请公告第四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5)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二);
(6)资料需(略),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磋商响应(略)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怀化市鹤城区(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http://(略)gov.cn/)发布。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略),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略)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略),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略)
日期: (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略)
机构代码: (略)
注册资本: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略)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