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略) 供方(乙方):(略) 供需双方就 (略)移动护理工作站的供货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设备名称(略)
2、设备价格 2.1 合同总价:¥(略) 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本合同价格构成:上述价款含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银行开证手续费,电报费、港口报关卸货、仓储费、分拨费、提货费、货物转栈、港口换单、港口商检、质检卫生检、内陆运输、空陆全程保(略)设备维护维修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时间(略) 3.1 交货时间:(略) 3.2 交货地点:(略) 3.3 收货单位:(略) 3.4 交货(略):交货依据为本合同技术参数、配置,验收以供方对设备调试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满意为标准。质量符合生产厂家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3.4.1 交货时要求设备符合行业规范,设备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 3.4.2 所有随机配套件、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说明书、保修卡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负责提供设备的中文说(略)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4.3需方按上述要求在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凭证。 3.4.4 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收货单位有权拒收。 5、付款 5.1 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供方销售发票、需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5.2 付款方式:电汇,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货款。 5.3 银行名称:(略) 账户名称:(略) 账户号码:(略) 6、培训及售后服务 6.1 技术培训: 6.1.1供方根据用户要求,培训 2 名合格操作人员,如需方出现人事变动,供方将(略)。 6.1.2设备的使用人员,凡具有一定的医学及机电设备使用知识,均可参加培训,培训时间 1 天。 6.2 安装调试: 供方从接到用户需方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直到该货物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6.3 维修服务: 6.3.1 质保期: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 1 年,该质保期如低于国家、部、行业规定或企(略) 6.3.2 质保期内,由于设备制造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供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6.3.3 在质保期内,供方在接(略),在 2 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并在 24 小时之内派出合(略),若48小时维修不好则提供备用机。 6.3.4 质保期过后免收维修费,只收损件的工本费。 7、 合同(略) 7.1 供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2 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资质),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7.3 产品宣传说明、彩页。 7.4 本合同书。 8、 合同转让 供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否则需方有权拒收、拒付款项,并视供方违约。 9、 专利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略),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供需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 如果供方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略) 10.3 如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略),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二计算,需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抵扣。供方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 需方无理拒(略)(有正当理由除外),应向供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其金额为(略)。 10.5 上述逾期交货、迟延付款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最高限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 10.6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需方并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需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略)。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0.7供方所交(略),由供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 10.8 因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略),需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且并不因此免除供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继续赔偿。 10.9质保期内,供方未能按承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供方应(略)。 10.10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 11、 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本合同经(略)。 11.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1.3 在不违背上述(略),未尽事宜,双方(略)。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 如双方争议达(略),任何一方均可提请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1.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略)。 需方:(略)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略) 供方:(略)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略) 签约地址:(略) 签约时间: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