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壮****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食安委〔2021〕6号)、《**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3〕2号)有关规定,县食安办组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巩固**县创建**食品安全示**成果进行了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县巩固**食品安全示**创建成果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地址:**县同乐镇三乐街256****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罗腈腈,电话:0776-****968,邮箱:****@163.com。
附件:**县巩固**食品安全示**创建成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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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县巩固**食品安全示**创建成果
自评报告
2017年10月,**县列为首批**食品安全示**创建县,2022年12月顺**过验收,2023年4月,**县****委员会正式命名授牌为“**食品安全示**”。现将巩固创建成果情况自评如下:
一、创建总体情况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巩固创建**食品安全示**工作成果,依据《**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委、****政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包保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县将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及“两个责任”等工作纳入2023年绩效考评指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财政预算,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坚决保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一是强化源头监管,筑牢田间地头防线。我县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涉镉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切断重金属进入耕地途径。二是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督,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三是****度,并通过大力开展农田污染、水源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全县耕地质量水平。四是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托网格化体系建立“分级包保+专人督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包保干部586名、安全协管员89名,督导全县2319家食品经营主体。五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100%以上,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全县686家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标整改,切实落实好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是完成食品抽检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市场监管部门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且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批次/千人的抽检任务,已完成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681个批次,合格640个批次,不合格41个批次,不合格处置率达100%。完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共55个批次,完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采样共50份。完成食用农产品县快速检测858个批次、乡级快速检测1881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批次均已下达《限期采收通知书》,完成定量检测249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合格率99.19%。****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运用“日常监管”APP、“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能监管模式,检查学校159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231家次。八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为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局)****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检查、抽样送检,确保粮食生产和质量安全。八是纵深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掺杂掺假、非法添加和侵权假冒等群众关注的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共86件,案值68669元,罚没53474元,违法处置率达100%,案件查处数量是2020年的2倍,并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食品安全示范引领效果更加显著。今年以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57 %,全市靠前。全县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2.8%,较2022年提升了3.2%。2023年2月,**县创建****示范区通过验收,**县13462亩基地被评定为**有机农产品(茶、稻谷、牛)基地。2023年5月,**县执法人员通过穿制服走秀科普宣传反餐饮浪费的经验做法,****委员会办公室采用为简报信息,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2023年10月市食安委通报202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我县综合排名全市第二。2023年12月,****管所****监管局评定为****。
(五)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得到逐步完善。一是多部门共同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联合县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卫健、机关事务局等五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通过拉网式的全覆盖风险大排查、交叉互检等行动,****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检查和监管力度,2023年检查集中用餐单位256家次,就索证索票不全、环境卫生差、健康证过期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28份。二是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监督。通过利用“农村聚餐APP”,食品安全协管员引导举办者主动接受指导监督,登记报备所在村屯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有效发挥其前哨作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根据报备事项开展指导和纠正工作,补齐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漏洞。三是畅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依法维权,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到“****餐厅”、“你点我检”、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进一步营造了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制止餐饮浪费、发布提醒勿采摘食用有毒有害野生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销毁假冒伪劣食品等系列宣传活动,传播食品安全正能量,强化负面舆情管控,有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健全负面舆论应对联动机制。
二 、自查自评结论
2023年以来,**县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巩固**食品安全示**创建成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等方面的建设,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全县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达到**食品安全示**城标准,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我县继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按照自治区、**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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