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爱华镇云兴商业街第8幢3单元302室 | 转让底价(万元)57.03 | |
2023-10-26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04 | |
**爱华镇云兴商业街第8幢3单元302室 | ||
资产地图位置
2023-10-26 |
10 个工作日 |
是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8)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1.标的状况(详见《项目挂牌明细表》): (1)位于**市**爱华镇云兴商业街的商品房住宅2套,均位于8幢3单元,建筑面积合计256.49m。 (2)位于**市**爱华镇云顶蓝水湾小品房住宅3套及车库1套,建筑面积合计392.36m。 2.标的资产评估价格包含增值税。 3.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5.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中****公司出具的《****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82439)。 7.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8****3116(需提前预约)。 8.根据《****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8243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1.抵押(担保)情况。根据****于2017年12月6******联社****分社签订的《抵押合同》,本次委托评估的6 套房地产已纳入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范围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合同贷款余额为420万元,到期还款日为2023 年6月1日。” 9.转让方****与****银行****公司**路支行于2023 年7月21日重新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21********307********035)及《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121********307********004)。 10.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本次委托处置的6套房地产均纳入《抵押合同》(2023年7月21日签订)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范围,6套房地产处置收回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公司**路支行,并按****银行****公司**路支行评估的房屋价值依次偿还。本次委托处置的6套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公开处置。”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可通过现场勘查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房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现场勘查的,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3.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6.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7.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转、受让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8.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资产交易后的有关该标的资产的一切产权变更等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受让方自行承担权属变更风险。若最终未能完成标的物业过户权属变更,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已签订的交易合同或解除交易合同或追究转让方责任。转让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交接。交接后所产生的风险如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从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资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9.标的资产交接前的水、电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
网络竞价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是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否 |
不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 | |||
**省**市**爱华镇瓦窑坝云慧路1号 | |||
钟文斌 | 注册资本(万元)877.400000人民币 | ||
A05009 | 企业类型A19002 | ||
915********4991441 | 经营规模微型 | ||
其他 ****2023年经理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 |||
****国资委监管 | |||
中国****公司 | |||
******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2023-06-1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非核心资产的批复 |
张女士 | |
020-****0227 |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https://www.****.com/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