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县(略)
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工作,进一步完善水仙花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高(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略)。
一、(略)
1、招租范围
墨脱县县城水仙花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楼商铺,A-S1号-A-S6号,共计6个商铺。
2、(略)
商铺A-S1号、A-S4号、A-S5号面积为73.53㎡,商铺A-S2号、A-S3号、A-S6号面积为51.48㎡。
二、招租方案
1、租金标准:30.00(略)(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卫生费);
2、押金标准:(略)
3、合同期限:此次商铺招租的(略),承租方在签订(略)。合同期满,同等情况下,原承租方优先续租。
4、承租资格:(略)
5、经营业态:综合考虑拟招租商铺二楼及以上楼层为住宅及周边环境,本次商铺招租不得从事噪音污染、油污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以及其他扰民等业态。
6、招租方式:本次商铺公开招租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在申请商铺时需同时提供商铺经营方案1份,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承租人。对申报行业相同的经营者,根据商铺经营方案择优评定。
三、招租程序:
1、发布招租公告:由县住建局(略)。招租(略)目一楼、网信墨脱发布。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略)
3、报名方式: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略)、经营方案各一份。
4、资格审定及综合评定:由县住建局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经营方案评分。
5、公布配租方案:由县住建局根据综合评定方案结果确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6、签订合同:公布期满,承租人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到(略)合同。公布期满且在10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履行合同手续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根据评分情况顺延至下一申请人。
四、其他要求
1、已承租政府商铺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有经营性自建房,以上2种情况不符合此次申报要求。
2、承租人不得私自转让商铺,一经发现,由管理单位终(略),原发生(略)。
3、商铺装修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结构,如造成房屋安全隐患,将依法追究承租户的法律责任。
4、(略),在租赁期限内,承租者必须遵守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消防、环保、卫生健康、广告等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等,否则管理者有权将商铺收回,租金不予退还。
五、本招租方案解释权归(略)所有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略)
(略)
64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