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机房扩容升级改造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 ****信息中心机房扩容升级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 附件1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彭明民
(6)联系电话: 186****1236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 2,698,400.00 大写: 人民币 贰佰陆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 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3.合同履行(1)地点: **** (2)方式: 现场实施
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 ****
(2)验收方式: 详见第10章
(3) 验收标准: 详见第10章
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8.定义8.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8.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9.合同的适用范围9.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9.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10.货物的验收10.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10.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10.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10.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0.6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11.货物包装要求11.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11.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2.运输和保险12.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3.质量标准和保证13.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3.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权利瑕疵担保14.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4.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4.3 如甲**常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知识产权保护15.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5.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5.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6.保密义务1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7.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7.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7.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7.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违约责任18.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8.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合同的变更19.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9.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9.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0.合同中止与终止20.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0.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2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1.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22.不可抗力22.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2.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2.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3.解决争议的方法2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3.2 调解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法律适用2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5.通知25.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5.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6.合同未尽事项26.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7.合同生效27.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2023年12月28 日 时 间: 2023年12月28 日
开户银行: ****公司**汉西支行
账 号: 111********162977
附件1: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税率 |
1 | 虚拟化集群节点(核心产品) | **三R4900 G5 | **三/** | 4台 | ¥108,000.00 | ¥432,000.00 | 13% |
2 | NVME全闪双活存储 | **三CF22665 | **三/** | 2台 | ¥860,000.00 | ¥1,720,000.00 | 13% |
3 | 光纤交换机 | 博科G610 | 博科/** | 2台 | ¥119,000.00 | ¥238,000.00 | 13% |
4 | 内存扩容 | **三64GDDR4 | **三/** | 16根 | ¥2,400.00 | ¥38,400.00 | 13% |
5 | 万兆汇聚交换机 | 华为S6730S-S24X6Q-A | 华为/** | 2台 | ¥45,000.00 | ¥90,000.00 | 13% |
6 | 容灾备份升级 | ES8E | 信服数据/** | 1套 | ¥70,000.00 | ¥70,000.00 | 6% |
7 | 虚拟化及业务迁移服务 | 技术服务 | 吧哒/** | 1套 | ¥50,000.00 | ¥50,000.00 | 6% |
8 | 机房搬迁服务 | 技术服务 | 吧哒/** | 1套 | ¥50,000.00 | ¥50,000.00 | 6% |
9 | 集成售后服务 | 技术服务 | 吧哒/** | 1套 | ¥10,000.00 | ¥10,000.00 | 6% |
投标报价(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2,698,400.00元 | |||||||
服务要求: | |||||||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 |||||||
2、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采购人确定)直接提供免费的安装、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 地址:****办事处**路 |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 |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服务地点:**** 方式:现场交货 |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附件3) |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2小时内 |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
本章第二节 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
本章第二节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
虚拟化集群节点(核心产品)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虚拟化集群节点 | 架构 | 标准机架式服务器,高度≥2U,标配导轨。 |
★处理器 | 配置≥2颗可扩展系列处理器,单颗CPU≥24核,主频≥2.1GHz。 | |
★内存 | 配置≥1024GB 3200MHz DDR4内存模块,支持最大容量3.0TB,支持高级ECC、在线备用内存、内存镜像, 双设备数据纠正等内存保护模式。 | |
★硬盘 | 配置≥2个480G SSD硬盘,可扩展至≥29个2.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同时可扩展2个3.5寸硬盘,且全部硬盘可在不打开主机箱盖的情况下热插拔维护。 | |
▲阵列卡 | 配置≥1块8口 12Gbps SAS RAID阵列卡(带2GB缓存),支持RAID0/1/10/5/6/50/60,支持缓存数据保护,且后备保护时间不受限制。 | |
PCIe卡 | 支持≥12个PCIe 4.0标准插槽和1个OCP 3.0插槽,支持4个双宽GPU卡或14个单宽GPU卡。 | |
★接口 | 配置≥4个千兆电口,≥2个10G光口(含模块),≥2个32G FC口(含模块)。 | |
电源 | 配置≥2个800W铂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支持1+1冗余,支持热插拔冗余风扇。 | |
远程管理 | 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光驱、虚拟文件夹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 |
▲质保 | 提供所投产品三年7x24原厂质保服务,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 |
NVME全闪双活存储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NVME全闪双活存储 | 架构 | 全闪多控制器架构,多个控制器之间采用PCI-E或Infiniband总线点对点全网状直接互联,要求无外置线缆模式互联且非万兆网络或FC链路互联模式,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官网或官网彩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
★控制器 | 配置2个存储控制器,最大可以扩展到4个控制器引擎(不包括外接虚拟化网关或者NAS控制器等)。 | |
控制器升级 | 支持控制器在线升级,可在不更换控制器机框及不搬移硬盘的情况下将控制器升级至同系列存储任意其他控制器型号,实现容量和性能的在线升级,而无需数据迁移,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官网或官网彩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 |
▲处理器 | 每个控制器配置≥6颗处理器,配置四控制器时,存储的多个控制器之间实现负载均衡;当一个控制器故障时,存储整体性能损耗≤30%,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官网或官网彩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每个控制器中的单颗存储处理器核数≥10核,单颗 CPU频率≥2.2GHz; 支持处理器升级,可在不更换控制器机框及不搬移硬盘的情况下将每个控制器的处理器核数升级至40核,实现控制器核数的升级,而无需数据迁移。 | |
★缓存 | 配置高速缓存≥512GB(缓存不包含SSD磁盘、PCI-E SSD、闪存、压缩或重删缓存和NAS控制器缓存)。 | |
缓存升级 | 支持缓存升级,可在不更换控制器机框及不搬移硬盘的情况下将每个控制器的缓存升级至768GB,双控制器时最大可支持1.5TB缓存(缓存不包含SSD磁盘、PCI-E SSD、闪存、压缩或重删缓存和NAS控制器缓存),实现控制器缓存的升级,而无需数据迁移,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官网或官网彩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 |
▲接口 | 配置32Gbps FC主机端口≥8个 ,支持16Gbps/32Gbps FC,10Gb/25Gb/100Gb接口等,支持NVMeoF,双控最大支持24个32Gb FC主机端口,双控配置4个100Gb NVMe-oF后端接口,后端通道速率≥400Gb;最大支持16个100GbE NVMe-oF后端扩展接口。 | |
★磁盘 | 配置12块3.84TB 企业级NVMe SSD;采用高速多对多磁盘故障恢复方式,提高恢复速度的同时,可保证磁盘复期间应用的性能。 | |
功能许可 | 配置全容量许可的克隆、快照、在线重删压缩、精简配置功能,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 | |
★双活 | 配置存储双活功能,在不加额外网关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和同厂商中端和高端型号存储组成双活阵列,在一台阵列故障的情况下,主机IO访问可以无缝切换到另外一台阵列而不会中断业务,要求支持vMware、Windows Server、MS Hyper-V和Oracle RAC等。 | |
运维管理 | 配置vMware DataStore性能视图功能,可以在存储管理界面下展示至少20个的DataStore的性能视图,并通过视图大小反应DataStore的工作负载压力,且根据颜色来区分性能压力是否异常,为用户提供直观的虚机性能管理能力。 | |
▲服务 | 提供所投产品三年7x24原厂质保服务,五年SSD保修服务,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 |
光纤交换机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光纤交换机 | 架构 | 机架式安装,无拥塞架构设计,所有FC端口全线速,同时支持FC 32Gb/s,16Gb/s, 8Gb/s速率。 |
▲接口 | 激活≥24个FC端口,配置≥24个32Gb光模块(含一个32GB长波模块)和相应光纤线缆。 |
内存扩容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内存扩容 | 内存 | 64GB DDR4内存模块扩容。 |
万兆汇聚交换机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万兆汇聚交换机 | 整机性能 | 交换容量≥2Tbps,包转发率≥700Mpps,支持24个万兆SFP+,6个40GE QSFP+;为了提高设备散热性能,支持可插拔风扇框,风扇框个数≥4;支持MAC表项≥64K;支持≥4K个VLAN。 |
接口要求 | 配置≥8个光模块-SFP+-10G-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配置≥12个光模块-SFP+-10G-多模模块(850nm,0.3km,LC)。 |
容灾备份升级
产品名称 | 指标项 | 技术要求 |
容灾备份 升级 | 硬件规格 | 内存扩容8*64G RECC 2400。 |
恢复演练 | 支持根据生产环境和备份数据,构建生产模拟环境,定时通过最新备份数据进行恢复演练。演练自动完成,确保备份机制和备份数据的有效性。 | |
容灾演练 | 升级维护期内一年一次灾备演练现场实施和支持,月度远程或者现场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 |
▲技术支持 | 提供三年7x24厂商质保服务,硬件维保、软件升级服务,维护期内提供备份与恢复技术支持服务,业务系统变更、新增等备份与恢复相关技术服务、灾备支持服务;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 |
虚拟化及业务迁移服务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虚拟化及业务迁移服务 | 服务 | 升级现虚拟化平台至最新稳定版本。现有所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和业务迁移,四大系统数据库平台迁移至新业务存储,并实现双机房业务和数据(ORACLE)双活,直至医院数据和业务完全迁移至新业务平台。 |
培训 | 整体使用培训及配置策略支持服务。 |
机房搬迁服务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机房搬迁服务 | 服务 | ****中心机房内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进行整体搬迁,保证其可靠性、兼容性、可用性、安全性,直至医院数据和业务完全迁移至新机房。 |
应急备份 | 本项目所需要相关应急备份设备。 |
集成售后服务
产品名称 | 招标项 | 技术要求 |
集成售后服务 | 服务 | 整体软硬件使用培训服务,整体项目3年7*24小时售后服务,配置策略调整以及常规巡检维护服务(远程/现场-下一个工作日上门)。 |
配件 | 本项目所需要相关辅材及工具一批,包含不少于堆叠心跳线缆、多模万兆光纤跳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