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 14,13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 本期项目建****医院****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医院、****保健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社区****中心。(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人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快速定制开发和配置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进场实施,进场10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的上线运行,经采购人确认后签署初验报告;系统稳定运行2个月后且经采购人确认后签署系统终验报告。 | 参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 14,130,000.00 |
吴勇、明良才、古友斌、苏先斌(采购人代表)、严旭、邓智明(组长)、廖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交款方式采取转账或汇款等非现金的方式,转账或汇款前需向代理机构确认账户信息等;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现金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3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0726[2023]00160;
2、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财政局,0838-****703;
3、本项目采购预算:****0000元,最高限价:****0000元;
4、履约期限:
4.1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进场实施,进场10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的上线运行,经采购人确认后签署初验报告;系统稳定运行2个月后且经采购人确认后签署系统终验报告。
4.2****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财政厅、****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川卫发<2023>9号)文件精神,医共体需实现医保结算一体化,投标人需承诺在进场2个月内完成医共体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实现信息系统一个出口与医保结算。
5、本项目共8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及其他相关市县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政府采购网查询。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286号
联系方式:153 8669 4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18号五楼
联系方式:0838-****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3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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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