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将******港青通港区童埠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港青通港区童埠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童埠新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实施**港青通港区童埠码头散货装卸工艺升级改造,包含新增2台16t、20m固定吊;对既有1到5号散货出口泊位装船机进行能力提升改造。在成品库(本项目不包含成品库及其进料系统等)内**取料及输送工艺设备,在成品库与现有散货仓库间**皮带机及通廊等设备设施,新****中心、安全环保、生活和维修等辅助设备设施,进行工艺设备少人化改造等。预计改造完成后5个散货泊位的年通过能力可达到1664.15万吨,项目总体年通过能力可达到1802.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139****71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复岘环保****公司
信函地址:**市**区国权北路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联系电话:156****8673
联系人:胡工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
2023年12月29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