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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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项目编号:****)补充公告(二)
各相关单位: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项目编号:****)于2023年12月13****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
1 |
| 根据**省投资项目代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现对**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7〕817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现对**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2 | 招标公告第二条 | 招标监督机构:**市****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6214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 监督电话:020-****8900 |
3 | 招标公告第六条 |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4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3点 |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注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6 | 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8854 地址:
|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8854 地址:**市**区**街道惠福东路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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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公告第十九条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删除 |
8 | 投标人声明 |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广****水务局、**市******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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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16.1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方式一: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2 | 投标须知前附表26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 |
3 |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6投标保证金 | 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银行保函、****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银行保函、****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删除 |
4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11.2.3 | 11.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11.2.4 企业资信证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评审要求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11.2.5 招标文件/合同版本响应承诺书。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7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 11.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11.2.4 企业资信证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评审要求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11.2.5 招标文件/合同版本响应承诺书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填写)。 11.2.8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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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31.1 | 31.1****政府有关规定,****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删除 |
6 |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38 | 本项目在实施拆除工程之前,需由中标单位拟定拆卸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聘请市建委专家库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取得通过。聘请论证专家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 本项目在实施拆除工程之前,需由中标单位拟定拆卸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聘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取得通过。聘请论证专家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专家人数:5人,费用1000元/人) |
7 |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5.8 | 35.8《**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 35.8《**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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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 37.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 37.3 评标工作开始前,****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37.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
9 |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委员会****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委员会****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澄清。 | |
10 |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45.1 |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 5,875,809.22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11 |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45.4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委员会采用以差额选举的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前;总得分与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经济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得分相同的,****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
12 | 第二章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一 |
13 | 第二章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二 |
14 | 第二章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 |
15 | 第二章 附表五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附件 |
16 |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五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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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月 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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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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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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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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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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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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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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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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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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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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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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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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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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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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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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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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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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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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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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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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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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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委员会过半数成****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论。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14分) | 人员配置 情况 | 14 | 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得2分; 其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1、技术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1分 2、安全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1分 3、造价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2分) (1)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或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结算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或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结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1分 (2)工作经历:从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开始计算,工程造价从业经历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11-15年的,得0.5分;10年及以下的,加0.2分。本项最高1分 4、土建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2分) (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1分 5、电气专业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 (1)取得建筑电气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6、给排水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分) (1)取得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0.5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0.5分 7、造价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分) (1)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0.5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5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3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0年以下的,得0.2分,本项最高0.5分 |
二 | 企业资信 (6分) | 类似业绩 | 2.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金额大于或等于38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4分,本项最高得2.4分。 |
工程奖项 | 1.5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3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 (1)同时具有以上4项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同时具有其中2-3项认证证书的,得0.6分; (3)同时具有其中1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0.9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9分。 | ||
合 计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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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38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获奖:
(1)工程获奖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获奖项目不计算安全文明奖项及 QC类奖项。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等级奖项计一次,不重复计算得分。获奖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提供**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打印页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获奖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非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奖项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业绩的获奖证书,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及该获奖工程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且工程资质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
(2)国家级工程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工程奖项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市级工程奖项指:市级优质工程奖项。①业绩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②仅计算工程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③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④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幕墙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证书,****行业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不同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证书不互相累加。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3、第三方评价: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4、工程研发能力: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高新技术证书扫描件,不在有效期内不予以认可。提供网上查询截图http://www.****.cn/;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
(1)以上全部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1个月(2023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没有社保证明的,可以提供退休证及聘用期内的返聘协议)。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
(2)人员须提供对应的学历证明(如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一级造价工程师还需同时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查询结果截图(注册专业以平台查询的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0号)。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四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任职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提供 |
2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提供 |
3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提供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 | 造价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 |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查询结果截图(注册专业以平台查询的为准)、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0号) |
5 | 土建工程师 | 3人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6 | 建筑电气施工工程师 | 1人 | 具有建筑电气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7 | 给排水工程师 | 1人 | 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8 | 造价工程师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9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提供 |
注:1、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近1个月(2023年11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没有社保证明的,可以提供退休证及聘用期内的返聘协议)。
附件五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
房屋拆卸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内容:
本工程位于**市**区豪贤路,主要内容为拆除一栋九层框架结构房屋,包含**市**区豪贤路138号(**办公场所)、**市**区豪贤路138号之一(宿舍)、**市**区豪贤路138号之二(宿舍)、**市**区豪贤路138号之三(宿舍)、**市**区豪贤路138号之四(宿舍),拆卸工作分两次进行,先拆除宿舍部分,后拆除**办公场所部分,拆除总建筑面积为6890.51平方米;拆除框架结构房屋±0.000以下320mm厚钢筋混凝土地台以及轴号1-轴号1/2之间长为7.8m的钢筋混凝土台阶,拆除体积共计243.15立方米。
拆卸方法以及拆卸废料的堆放:
由于施工场地条件的限制,导致无法进行机械整体拆卸,故框架结构房屋采用人工整体拆卸,钢筋混凝土地台采取人工单项拆除。二次截拆部位需先用绳锯把楼板和梁进行无损分割再进行拆卸。拆卸废料如无法及时运走,则可在现场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的位置应不影响施工拆卸工作。
三、拆卸后废品处理要求:
本工程拆卸产生的钢筋考虑残值回收,钢筋数量暂按30kg/㎡考虑。
四、废料外运:
框架结构房屋拆除厚度按照0.8m3/㎡计取,钢筋混凝土地台拆除厚度按图示0.32m计取。拆除废料人工装车后,使用自卸汽车将废料运走。
五、措施要求:
脚手架
本工程由一栋框架结构组成,将采用落地式综合钢脚手架在建筑物周边搭设,材料采用钢管搭设,综合钢脚手架外立面立柱内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脚手架搭设以及拆除时要特别加强出入口处的管理,下部的出入口必须停止使用,还应在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本工程分两次拆卸,先在整栋拆卸房屋外围搭设综合钢脚手架,将宿舍部分拆卸完毕后,在宿舍与**办公场所交接部位再搭设一排综合钢脚手架进行**办公场所部分的拆卸工作。
靠脚手架安全板
为防止施工人员及拆除废料坠落,需在建筑物三楼、五楼、七楼外围各搭设一层靠脚手架安全板,按照拆除建筑物外围周长计取,宽度按2m计取。
(3)垂直运输
因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机械无法进入施工区域,故本工程均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将拆除废料运至首层地面。
(4)二次水平运输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限制,运输拆除废料的载货车无法进入施工区域,故采用人工二次水平运输将拆除废料从施工区域首层运至载货车停靠点,二次水平运输距离考虑50m。
(5)施工现场围挡
对**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施工范围进行围蔽,围蔽长度为208.78米(不含4m宽彩钢板大门),围蔽处做1樘4m宽*2m高的彩钢板门,做好警戒工作,施工区域设置高度2米的彩钢压型板围蔽及醒目警示标志。由于场地条件的限制,导致无法进行机械拆卸,故采用人工拆卸。人工拆卸需要的时间较久,故拆卸时围蔽的施工工期考虑一年,拆卸完工后对场地进行围蔽保护,考虑工期一年,具体详见广****管理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围蔽费用计价规定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 11号)。
(6)独立安全挡板
水平搭设独立安全挡板,以方便施工场地使用和行人安全。安全平台长度按照拆除建筑物外围周长计取,宽度按2m计取,靠近人行道一侧按宽度3m计取。
其他说明:
(1)管线迁移:本工程拆卸前需要做好管线迁移工作。
(2)本工程拆卸完工后,应及时移交给招标人安排安保人员对场地进行管理。
(3)本工程执行《**省房屋建筑与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若该定额中无相应子目,可套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进行计取。
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1.3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1.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1.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1.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