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12月11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396-****069。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年产丸剂30亿丸、提取600吨中药项目 | 报告表 | **国瑞****公司 | ****开发区 | 确开评表〔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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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开评表〔2023〕11号批文
审批意见:
确开评表〔2023〕11号
关于****年产丸剂30亿丸、提取600吨中药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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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由**国瑞****公司编制的《****年产丸剂30亿丸、提取600吨中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意见如下:
你公司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备案(备案号:2306-411725-04-01-361442)。项目位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二、你公司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中将产生扬尘、噪声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施工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四、你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资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废气:制丸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微负压收集后经密闭的收集管道进入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置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表1标准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引入+二级冷凝+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为地下式,****处理站各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将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2、废水:本次工程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提煎煮冷凝水和喷淋装置废水,依托一座改建后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须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50m2的固废暂存间,定期处置。5、环境风险:采取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综合防范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新增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COD0.3176t/a 、NH3-N 0.0318t/a。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427t/a。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建成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本批复有效期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批部门审核。
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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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