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园区、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乡村**提升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鹿****园区、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乡村**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2日,本次为异地评标,(主场:**县;副场:**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033.00 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冯秀芝 证书编号:豫241****57604
公司地址:**省**市**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 32 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 ****244.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姜君蕾证书编号: 豫141********30904
公司地址:**省**市林****水利站304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715.00 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贺伟 证书编号:豫241****50336
公司地址:**省****关区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大楼10楼1009室
三、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魏峰(业主代表)、肖付刚、张永红 、孙宝玉 (副场)、叶涛 (副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一标段:收费金额:43400元。
五、结果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政府****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6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北大街一段3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94-****69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郑****广场A座715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0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0859
附件下载:第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