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委托经营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标段(包)名称:****学生食堂委托经营-5标段
标段(包)编号:****-5
****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菖蒲路**大数据产业园E栋一层食堂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0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千里****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路355号安广文创园127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中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0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8号(**轻院后勤综合楼一楼)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0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开发区半汤路1号
联系人: 钱老师
联系方式:0551-****27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小宇 联系电话:0551-****3229、****3922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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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示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