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LED数字屏幕采购项目
成交(略)
(略)LED数字屏幕采购项目(采购编号:1723PA010)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号 | 标名 | 包号 | 包名 | 排名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评审情况 |
1 | 配网设计 | 1 | LED数字(略) | 第一 | **勤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排序第一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略),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略),异议或投(略),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略),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略)(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略)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