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悦城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明悦城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20] 2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区**小区以东,沿湖路以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80万㎡,总建筑面积约18.43万㎡,其中计容面积约14.91万㎡,地下室面积约3.52万㎡。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费用约5亿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7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楼栋、地下室的建筑、结构、基础、装饰、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园林景观、道路管网工程、智能化弱电、通风及边坡支护工程;地下室(含人防地下室)所在区域的基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及不限于所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指定的范围。不包括市政水、电、天然气。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其他: 因公告固定模板限制,本项目有关资格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信通),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3 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信通APP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市民之家(地址:****开发区﹒**区**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省**市**大道1399号 | 地 址: **市**区****中心B座8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黄先生 | 联系人: 张忠全、柯璐、**、陈波、王保东 |
电 话: 0714-****665 | 电 话: 189****7170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