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洋乡杏山-大洋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大洋乡杏山-大洋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公司、**中****公司、**闽西****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约148.95万元;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水利信息网****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委员会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只有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12月29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专区(http://fujian.****.cn)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
2) 提交地点为:**省**市**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13开标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专区(http://fujian.****.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告栏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纸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8****72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龙桥街道**小区A区9号楼1502****中心旁边)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1****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