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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在******交易中心(**市**区幸福大道10****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拍卖出让活动。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6时止,到****(**县南塔街道池南路84号)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汇款或转账须在报名截止时到帐)。 四、2024年1月18日10:00****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买。 五、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但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六、价款缴纳:拍卖成功后,土地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价款不得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二期款)在6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文件》。拍卖文件于2023年12月29日9:00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中心)领取。(本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首次发布,网址:http://www.****.com/) 联系人:徐女士 028-****6957 张女士 139****3100 账户名:****财政局 账号:8298 0120 0000 40856 开户行:****银行 ****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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