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光资(2024)-01号零星废旧物资(资产包2) |
****宜光资(2024)-01号零星废旧物资(资产包2) | ||||
**** | 转让底价10,033.33 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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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4-01-02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15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一、该批废平板玻渣为****预计2024年在生产过程中陆续产生的零星废旧物资,其余废边角铝条、废胶片、废铁等为****玻加工车间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已陆续收集的零星废旧物资,实际处置数量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数量为准。 二、资产包1挂牌价格“100%”为竞价起始参数,代表增幅百分比。标的以增幅百分比为起始价进行正向多轮次报价,价高者得,最终标的每项资产每吨的实际成交单价为: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加价幅度:1%或1%的正整数倍。 三、资产包2-4按照实际挂牌价格为起始竞拍价。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正整数倍。 四、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 五、现场查勘地点:**** ; 联系人:饶方琴 联系电话:137****7171 | ||||||||||||||||||||||||||||||||||||||||||||||||||||||||||
一、该批废平板玻渣为****预计2024年在生产过程中陆续产生的零星废旧物资,其余废边角铝条、废胶片、废铁等为****玻加工车间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已陆续收集的零星废旧物资,实际处置数量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数量为准。 二、资产包1挂牌价格“100%”为竞价起始参数,代表增幅百分比。标的以增幅百分比为起始价进行正向多轮次报价,价高者得,最终标的每项资产每吨的实际成交单价为: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加价幅度:1%或1%的正整数倍。 三、资产包2-4按照实际挂牌价格为起始竞拍价。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正整数倍。 四、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 五、现场查勘地点:**** ; 联系人:饶方琴 联系电话:137****7171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交易所官网(www.****.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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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33 元/吨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受让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双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签订后,废旧物资处置实际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计算,即受让方以“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交易所**分所进行结算。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相应有效的经营资质证照;(证明文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回收或直接回收再利用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资回收、再生**回收;再利用单位提供再利用说明)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 |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零星废旧物资废平板玻渣、废边角铝条、废胶片、废铁,****公司实物资产处置底价定价审批为准和通过审批的《资产处置审批表》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每项资产每吨单价为:(一)废平板白色玻渣:530元/吨,(二)废平板有色玻渣:376.67元/吨,(三)废边角铝条:10033.33元/吨,(四)废胶片:10000元/吨,(五)废铁:2100元/吨;资产包1挂牌价格“100%”为竞价起始参数,代表增幅百分比。标的以增幅百分比为起始价进行正向多轮次报价,价高者得,最终标的每项资产每吨的实际成交单价为: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 (三)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废平板有色玻渣约300吨,废平板白色玻渣约230吨,一年陆续处置;废边角铝条约0.5吨、废胶片约1吨、废铁约4吨,一次性处置,挂牌价为含税单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每批次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付的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付地点:****。 (四)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需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确认书》****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五)《交易合同》签订后,转让方应将当次处置标的预估数量分别书面通知到受让方、****分所,受让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估数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预估金额作为当次处置预付款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当次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处置预付款,受让方须及时补足才能进行下次处置;其中废边角铝条、废胶片、废铁为一次性处置,若当次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处置预付款,受让方须及时补足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由受让方及时补足);同时,转让方于每月26号(节假日顺延)将当月实际处置数量分别书面通知受让方、****分所,受让方须在3个日历天内根据当月《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交易所**分所进行结算。 (六)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清理、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接受其中条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按照资产处置明细表标的缴纳对应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对应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八)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九)受让方须承诺: 1.在处置(再利用)此批废平板玻渣、废边角铝条、废胶片、废铁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2.受让方须承诺在装运期间,只装运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不得错装、混装、未计量或计量舞弊便将物资运离****。 (十)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一)受让方须将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二****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三)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四)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六)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七)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八)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十九)看货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饶方琴 电话:137****7171 | ||||||||||||||||||||||||||||||||||||||||||||||||||||||||||
不参与 | ||||||||||||||||||||||||||||||||||||||||||||||||||||||||||
0.15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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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6: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交易所****分所 | ||||||||||||||||||||||||||||||||||||||||||||||||||||||||||
****分行 | ||||||||||||||||||||||||||||||||||||||||||||||||||||||||||
811********00942172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动态报价 | ||||||||||||||||||||||||||||||||||||||||||||||||||||||||||
陈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99****1883 | |||||||||||||||||||||||||||||||||||||||||||||||||||||||||
陶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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