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搬迁****工业园区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分为两个厂区,厂区一位于****开发区,厂区二位于****工业园区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公司将位于厂区一的原有工程搬迁至厂区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搬迁项目”),搬迁项目危险废物总处理规模47500t/a不变,包括HW09废乳化液切削液17500t/a,HW17表面处理废物及HW34废酸15000t/a,HW35废碱15000t/a。本次主要建设废乳化液综合处置间1个,蒸发减量处置车间1个,气味治理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等公用系统设施,依托现有MVR蒸发车间,额外新增占地面积约5000m2。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8500t/a废乳化液(HW09)、废酸(HW34)、废碱(HW35)以及表面处理液(HW17)综合处置生产线和9000t/a废乳化液(HW09)、废碱(HW35)蒸发减量处理生产线,二期建设内容包括 10000t/a废酸(HW34)以及废碱(HW35)**化处置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该项目职工总数30人,员工实行三班三运转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300d。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308.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308.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委托****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4日,****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3年11月出具了检测报告(NO. JY****1153HJ)。通过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要求。工程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经现场监测和实地调查,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满足验收的条件。
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方式:****@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