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2 12: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交易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省**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一类。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交易中心。
第八条 ****机关****党工委****办公室。
第九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实行党组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以党组会议作为决策形式。
第十条 本单位的宗旨:依法开展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交易综合服务。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策,****中心各项进场业务的服务标准、场内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见证规程等,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为各类公共**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交易规范;
(四)按有关规定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五)发布各类公共**交易信息,安排交易时间和场所,依法组织交易活动,为公共**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法律法规**策的咨询和服务;
(六)为进场公共**交易项目提供见证服务;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备查,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督、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七)负责公共**交易数据信息分析、统计、储存,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开展公共**交易大数据分析,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行业监管提供参考和支撑;
(****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
****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党组发挥地位和作用:本单位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领导,相关体制调整与完善应当按照党章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组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和程序: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二)组建本单位管理层;
(三)提名或任免本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四)批准管理层工作报告;
(五)监督本单位运行;
(六)组织指导本单位制定章程草案(修订案),负责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及修订案;
(七)本单位终止时,负责指导本单位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工作;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义务:
(一)支持本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行开展业务活动,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本单位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本单位提供稳定增长的运行资金和相关**,提供必备的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本单位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党组会议。
第十八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职责及议事规则是:
(一)职责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3.研究决定涉及公共**交****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重要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和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等;
4.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党工委****中心党组交办的重要事项,****党工委****中心党组批准的重要事项;
6.讨论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7.研究讨论党建工作重点;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
8.研究讨论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事规则
1.党组会议议题由各部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形成材料送综合信息部,经党组书记确定后列入党组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一般在会前1天通知各位党组成员及列席人员。除干部任免、奖惩材料和密件外,会议相关材料原则上应提前呈送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讨论问题前,应注意进行个别酝酿。
3.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党组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
4.党组会议到会人数必须有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经书记审定后可以安排其他部室负责人列席。
5.党组讨论决定事项,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如党组成员之间有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的,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如发生需要改变集体决定的重要异议,应重新提请复议,任何个人无权否定或改变会议决定。
6.党组议事决策应当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一表决。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7.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过程要如实记录,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党组会议纪要,由综合信息部负责起草,报党组书记签发,作为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的依据。
第十九条 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和职权: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交易中心****主任,****中心日常事务管理、按照举办单位决策部署主持开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二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选,****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根据区机构编制方案,本单位下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信息部、****交易部、政府采购部、****交易部。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权利:了解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本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中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监督本单位对外承诺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单位服务进行举报、投诉、提出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义务:依法依规参与在本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依法依规监督本单位运行,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影响其他服务对象公平享受本单位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参与管理的具体途径、方式和运行机制: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全过程,并有权提出异议和投诉;服务对象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函等方式对本单位的管理、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章 业务运行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业务运行原则和办法:本单位业务运行遵循统一规范、开放透明、公平竞争、利企便民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管理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运行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交易过程保障、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
第七章 资产和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本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执****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综合信息部的副主任直接负责,综合信息部负责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中心所有开支都实行预算管理。
第三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税务等****区管委会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承诺按****事业单位****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自章程核准(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有或举办单位的信息平台发布章程正式文本;
(二)本单位年度报告,应按照有关时限要求,****机关报送;
(三)本单位应当将公共**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运行:
****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清晰明确,权利****事业单位,可按照有****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转制为行政机构的;转制为国有企业的;因合并、分立解散的;****事业单位建制的。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区财政国资金融局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合并、分立或者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等发生变化的;
(四)单位运行、管理、监督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章程修改的草案应经举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核准同意,****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2023年11月28日****交易中心****党组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交易中心****。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