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4-01-02 15:55:13
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3-11-0116
二、项目名称:
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如城镇健康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98000.00元
服务类: 名称: 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高级职称证书,且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名及以上持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单位近一个月为上述缴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代表);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或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执业年限认定以获得资格证书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业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供应商应具备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相应制度、执行和保障机制,遵守财政检查纪律,保守秘密,愿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熟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绩效评价的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执行、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基本流程,能够胜任本次专项审计服务。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独立开展专项审计服务工作,定期向采购人反馈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沟通问题的,应及时反馈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协调,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2)供应商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按照审计报告格式制作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全面综合反映被审计项目情况,并对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3)供应商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报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的,在服务质量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3.供应商应根据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在评价工作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检查、调查、审核、评价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5)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清查和审计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需交采购人保管。 服务时间: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正新、闵和、丁磊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000元(含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市创业大道与怡年西路交叉路口向南50****创业园内
联系方式:0513-****1858
名称:****
地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方式:0513-****0696
项目联系人:黄小静
电 话:0513-****1858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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