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心项目铲车、钩机
招
标
文
件
****集团****公司
2024年1月3日
****公司
******大****中心项目
铲车、钩机招标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中心项目
工程地点:**市**县六沟镇滨河路东侧,101国道西侧
物资类别: 铲车、钩机设备租赁。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大****中心项目铲车、钩机设备租赁。
2.质量要求:《汽车起重机》JB9738-2019。
特种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产日期、剩余使用期限等
2.1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3.交货地点:**市**县六沟镇滨河路东侧,101国道西侧
4.计划租赁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6月30日。
5.交货日期:以项目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6.发票提供及涉税约定
6.1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乙方不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3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4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记账联****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5国家税率调整时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除税单价不变,含税单价根据调整税率调整。
7.结算方式:
7.1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计租日期已甲方通知为准)。
7.3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需安监站审批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登记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后期不做任何调整)。我方仅配合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盖章。
7.4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7.5付款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支付比例为:乙方次月1-7日内上报,甲方7日内审核,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签认单(根据双方签字确认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的70%,剩余的30%在2024年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8.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付款。
报价要求:包含运费、装卸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9.品牌要求:中联、三一****集团明令禁止的品牌除外)。
设备年限要求:出厂七年内(如进场设备不符合此要求,视为放弃中标)。
资质要求:无
10.报价模式:租赁费为不含税固定单价(元/台/月),进出场安拆费单独报价(备注栏填报不含税固定总价,元/台),税金按具体税率另行计算。
11.收货联系人及电话: 张泽国189****2051。
12.投标地址:******大****中心项目项目部
13.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除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暂定工程量 | 暂定总价 | 备注 |
1 | 15-70钩机 | 15-70 | 台班 |
| 1% |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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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5-90钩机 | 75-90 | 台班 |
| 1%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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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进出场费和安拆费包含在租金单价中。 2该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身租金、装车、卸车、码放以及运输等。租赁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1台班为1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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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四、参与投标人
****集团****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内容等;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机械设备资质等证明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7日11:00
开标时间:2024年1月7日13:00
六、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行报价。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付款。
15-70钩机 | 15-70 | 1.00 | 台 | 250.00 | 台班 | 2024-01-07 | |||
75-90钩机 | 75-90 | 1.00 | 台 | 300.00 | 台班 | 2024-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