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对****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3
传 真:****8603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技术改造项目 | **** | **市******工业园区路7号 | ******公司 | 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市******工业园区路7号,建筑面积58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补锌、钝化工序。项目技改完成后,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热镀锌焊管18万吨。 | 1.运营期补锌烟尘应经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钝化槽渣、废机油、除尘灰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锌污泥、废布袋等应集中****回收部门。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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