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校区三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202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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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林院综〔2023〕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校区三期建设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学院办学条件和质量,推动学院各项发展和办学层次提升,对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和林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夏道镇小鸠村(**区海瑞路1号)。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338平方米(约500亩),根据供地情况分为A、B地块,其中:A地块面积127492平方米,作为“******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一期用地;B地块面积205846平方米,作为“******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二期用地。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22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66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12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实训楼、****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图书馆、学生公寓、教师周转房、教辅用房、食堂、后勤服务用房、运动场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停车场、围墙挡墙、绿化景观、雨污管网、电气、海绵城市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63亿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8年。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教育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主动对接海绵城市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及相关要求。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