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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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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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道沟萤石矿勘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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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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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骏****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总投资102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拟对头道沟萤石矿包含的头道沟采区、山咀采区、十家窝铺三个采区进行勘探并核实矿产**储量,勘查面积2.0774km2。 | 1、在表土剥离过程中,预先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加湿,作业时洒水抑尘;表土堆放加盖苫布,并设专人监管,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浮渣,定期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采取湿式钻孔,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抑尘,控制场内运输车辆形式速度,并在运输进场采用苫布遮盖。采用湿式凿岩,爆破时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爆破前对工作台面及四壁洒水,爆破后对爆堆洒水,并进行矿房通风,使部分粉尘从回风平硐逸出。 2、探矿过程产生的涌水全部回用。盥洗水用于泼洒抑尘,采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生活垃圾存放在指定的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表土剥离后,临时存放在施工场地旁的临时堆场,待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做好现场的清理和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不得在地面遗留固体废弃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采区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控制钻探占地;运输车辆及勘探车辆尽量利用已有道路,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严格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踩踏野生植被;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堆放的土方应压实并采用苫布遮盖,避免风蚀从而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妥善收集,不得随意丢弃;在主要工程区边界设置警示牌,明确施工边界和保护要求,严禁采集、挖掘濒危植物及其他保护植物,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6、钻探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平整,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尽量利用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然后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植被物种选择以工程占地周边植物物种为主,不得随意引入外来植物物种。 |
2024年1月4日-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