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1-10
项目名称 【**高速】**站养护综合楼5间空置房5号房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0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1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标的
概况标的坐落 **收费站院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 25.00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免租期限 无 承租押金 无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每个房间带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洗漱台。收费站区靠近**县,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仅用于办公或生活所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00.00 元/月 评估基准日 2023-12-22 评估机构 **恒基房地产****公司 租金底价 300.00 元/月(不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文经理
联系电话:133****2766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3】第563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与出租方结清租金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土地收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收益,则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如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物用途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出租方可根据改变用途情况要求提高租金,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承租方不得私自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场所进行改造、扩建或增设建筑物等,改变出租标的用途。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承租方在使用出租标的过程中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应合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利用出租标的从事邪教、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所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不得在出租标的上设立抵押和其他担保。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严禁承租方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如承租方发生设立担保、转租(出借)、分租等行为,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标的,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7、本次标的出租,租金底价为不含税价,成交后的最终价格须按不同的资产类型的税率增加相应的税额,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文女士 133****276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04 09:00:00 至 2024-01-10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1-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机关处理。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1-04 09:00:00-2024-01-11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120 服务费 1、出租方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周经理 咨询电话 186****7736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无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与出租方结清租金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土地收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收益,则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如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物用途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出租方可根据改变用途情况要求提高租金,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承租方不得私自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场所进行改造、扩建或增设建筑物等,改变出租标的用途。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承租方在使用出租标的过程中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应合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利用出租标的从事邪教、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所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不得在出租标的上设立抵押和其他担保。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严禁承租方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如承租方发生设立担保、转租(出借)、分租等行为,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标的,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7、本次标的出租,租金底价为不含税价,成交后的最终价格须按不同的资产类型的税率增加相应的税额,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