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公开招标]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安村和羊房子村2.0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一标段中
[**][公开招标]2024年**市****镇**村和羊房子村2.0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一标段中...
【发稿时间:2024-01-04 09:34 】
2024年**市****镇**村和羊房子村2.0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前NK2023-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市****镇**村和羊房子村2.0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一标段 前NK2023-003-01-10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07日止 |
备注说明 | 无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1260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325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母亲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及配套用房工程(EPC)模式跟踪审计项目。 王丽宁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建[造]110********613 |
企业业绩 | ①**市**区铜匠川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②2020年**王爱召镇、昭君镇、中和西镇、树林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施工一标段、二标段;③****中心**应急供水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华地众信****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1248.0000 |
工期(交货期) | 325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①**县漫川关镇前店子村移民(脱贫)搬**置点项目;②**区迎宾路(关中环线至人民路) 提升改造项目;③****中心大街北延段道路及排水工程;④****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养护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第一标段;⑤******学院****广场景观工程。 贺**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建【造】111********360 |
企业业绩 | ①中国国家级融媒体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②中电科太极**产业园项目;③****运输局S215线独贵塔拉至锡尼段公路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结算审计服务;④白羊**侧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县灏河郊野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县灞河郊野公园景观工程二期;⑤****中心大街北延段道路及排水工程;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养护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第一标段;⑦******学院****广场景观工程;⑧**区迎宾路(关中环线至人民路) 提升改造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中****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00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325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①****中心建设项目施工;②乌加河镇联丰田园综合体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③****科技局**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四包);④2020年**市**县胜**和套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专项施第五段。 李梅红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建[造]114********7799 |
企业业绩 | ①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结算审计;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③2020年**市**县胜**和套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专项)第一标段--第七标段;④**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⑤**市**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标段;⑥****医院其他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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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开标记录表(跟踪审计第一标段).pdf 附件:详细评分汇总表(跟踪审计第一标段).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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