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音响设备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音响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音响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 | **市**区鸢飞路 1078 号 3 号楼 13
| ****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蓉、赵凯凯、常宏涛、张俊欢、康**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906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地 址:****示范区**江路与六**路交叉口东北角人工智能产业园E5号楼
联 系 人:肖朝晖
电 话:131****0111
2.招标代理:****
地 址:**卫溪街道**建材城A1512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137****0275
3.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137****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