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685号)
二、项目名称:**区峨溪河沿河景观小品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心 2107 室
中标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钢架组件 1 品牌:**水彩 规格型号:热镀锌钢加工件,所用钢材屈服强度≥235MPa,抗拉强度≥370MPa;等边三角形钢架组件,两边为5厘米×5厘米角钢,底梁为5厘米×5厘米槽钢,含配件及安装辅材。尺寸:1.主结构尺寸:长3.8米×高1.8米,4个。2.主结构尺寸:长12米×高3.5米,14 个。3.主结构尺寸:长8.5米×高3.5米,16个。4.主结构尺寸:长10米×高3.5米,30个。5.主结构尺寸:长7.5米×高3.5米,4个。6.主结构尺寸:长6.7米×高3.6米,7个。7.主结构尺寸:长3.6米×高8米,1个。8.主结构尺寸:长3.6米×高8米,1个。9.主结构尺寸:长4.5米×高1.2米,1个。10.主结构尺寸:长7米×高1米,1个。11.主结构尺寸:长3.5米×高4米,1个。 数量:1套。 单价:1886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敏、缪振明、赵庆、罗运江、范和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 万元)×0.66%。
收费金额:1409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4.中标单位业绩:****开发区主要出入口景观小品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9****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繁阳镇繁瑞星城**D1-4
联系方式:181****6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文
电 话:181****646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