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2024-01-04****拟****商贸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3/12/31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公司 | 5,995,000.00 | 3,044,037.81 | 233,872.44 | 35,695.00 | 9,308,605.25 | -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位于**市**区**路232号 第4层 001室 的461.76㎡ 商业用房。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8,771,000.00 | 4,487,046.95 | 355,455.74 | 141,431.00 | 13,754,933.69 | ****公司、王芸生、李桐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位于**市**区**路232号 第3层 001室 的461.76㎡ 商业用房。 |
注:1、上述2户债权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面积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欢迎广大意向投资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司进行洽谈:
联系人:石先生、温女士;
联系电话:0931-****388/093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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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