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门县新铺镇中心学校公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申请中央预算资金)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发改局 |
县级 |
政府网站、****中心 |
发文时间:2021-06-30 16:50
石发改投〔2021〕32号
****政府:
你们《关于申请****中心学校公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址:****社区。
三、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涉及改造小区1个、建设任务64套。主要包括:改造雨污管网200米,改造小区外道路1000米,人行道800米,绿化植树800米,架设路灯40盏,配套垃圾分类等公共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土建施工与设备购置安装。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政府配套。
五、项目招标事项: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事项需报我局另行核准。
六、在后续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自然**、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并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合理掌握建设工期,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项目单位应按要求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分局、
统计局。
****政务中心窗口 202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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