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粮食****中心粮库建设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县粮食****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8468.05平方米,约合57.7亩,设计总仓容71410吨,总建筑面积16428平方米。****粮库、化验中心、食堂及宿舍、制氮间、机械库及附属配套等。
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38468.05平方米,约合57.7亩,设计总仓容71410吨,总建筑面积16428平方米。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时间:2024年2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2〕114号
6.工程预算:10003.912665万元
九、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荣誉奖项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十一、招标范围
**县粮食****中心粮库建设工程,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室外附属、附属、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4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一)(**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中心4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1月4日以后
(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邮 编: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杨涛
电 话:0552-****08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青****花园10号楼102-202号
邮 编: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叶波
电 话:147****9957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农商银行
账户:****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200********166********9001287
开户行:****银行淮光支行
农业银行
账户:****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121********015********02700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邮政银行
账户:****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934********279********0948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