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伟基玻璃钢船厂(普通合伙)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普通合伙)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通合伙)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省****社区顺地工业区19号102室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5日—2024年02月0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吴沛林
联系电话:137****34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普通合伙)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报告验收报告.pdf18.4 MB,
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551.0 KB,
附件3:****(普通合伙)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报告验收意见.pdf1.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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