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县2021年新增普通国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预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及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县2021年新增普通国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屈贤瑞 联系方式:0915-****802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内容:**县2021年新增普通国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始****电站(541国道K94+420),途经石宋家梁、叶家湾、前河村、油坊湾,止于洞河镇汝河大桥(541国道K109+030),水毁修复里程14.61公里。公路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滑坡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等。送审金额3493.60万元。
项目用途:**县2021年新增普通国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预算评审。
采购预算:50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及高级职称。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六、磋商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财政局北4楼
3、联系人:屈贤瑞 电话:0915-****802
4、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附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财政局北4楼。报名后领取文件电子版,报名资格不能转让。请报名供应商自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 19日08:20
2、磋商时间:2024年1月 19日08:20
3、磋商地点:****财政局北四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