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湍北新区分院建设5#-8#医技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湍北新区分院建设5#-8#医技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湍北新区分院建设5#-8#医技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等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省﹒ **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1月04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评标专家:丁**(主任评委)、宋应皋、熊永利、樊金科、石书超(招标人代表)。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湍北新区分院建设5#-8#医技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等项目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9400.04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 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张艳艳 | 无 | 一级 | 豫141********02000 | 豫**B(2023) ****40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公司 | 投标报价 | ****7835.45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李宏 | 无 | 一级 | 豫141********02566 | 豫**B(2016)****43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公司 | 投标报价 | ****1338.33 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张朋飞 | 无 | 一级 | 豫141********21675 | 豫**B(2016)****890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 |||||||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
1 | **** | 76.00 | |||||
2 | 南****公司 | 72.79 | |||||
3 | ****集团****公司 | 67.77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1月1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市三贤路212号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377-****700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交通路20号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71****6333
3、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7-****0232
社会统一代码:114********03261XQ
中标侯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