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桃花潭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 |
项目名称 |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保护项目—桃花潭镇查济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5日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35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上**馆驿后2号901室、902室、904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875.00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秦臻;设计项目负责人:王晓东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8770;ZC330****1197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灵峰旅游度假区旅游观光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一龙王溪路(浦源大道--中管桥)景观绿道提升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合同金额:约2774万元);2、安**灵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独松关路东入口节点景观设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合同金额:约1600万元);3、灵峰旅游度假区业态植入工程之**灵溪公园景观提升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合同金额:约2200万元)。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学园B2栋15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875.00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颜玲;设计项目负责人:丁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城市园林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7537;934********0305519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含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翡翠项链绿道公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合同金额:约2889万元);2、25号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9月,合同金额:约2387万元);3、**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合同金额:约2644万元)。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服务区B6栋(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街3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50.00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强海宝;设计项目负责人:李康淳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86811;202****0088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人民大道景观绿化及道路一体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5月,合同金额:约10000万元);2、平洲公园(**儿童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合同金额:约8052万);3、武**康养产业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壶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2月,合同金额:约11000万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8****568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9****95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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