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题:本项目层数为多少层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本项目武警营房和警察综合用房为地下一层,地上 15 层,自卫哨 1 层,教学综合楼加固改造 6 层,1-8#岗亭 1 层。檐口高度:武警营房和警察综合用房55m,自卫哨6.6m,教学综合楼加固改造23.1m,1#2#6#7#岗亭11.5米、3#4#5#岗亭12.5 米。
2、问题:****监理部人员5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0000平方米(含)~30000平方米配备4人即可。 建议:删减安装专业监理员1人。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第11页项号26、第16页项号48中4“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理由:根据《****建设厅关于修订五份标准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2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4 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 建议:删除第11页项号26、第16页项号48中4①。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点补充部分第1条。
4、问题: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服务中心开具的《**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市(含**区、**区、**县、**县、**县、**县、**县、**市) ****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
答:满足。
5、问题:招标文件第73页(48)“监理人在人防监理备案中需满足人防办备案要求”。 理由:2021年06月0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序号67“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项目也无需人防备案。 建议:删除。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76页5.3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③工程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审核价的97%;④保修金为审核价的3%,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付清余款”。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保修、缺陷责任期”。 建议:修改为“③工程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审核价的100%”。删除5.3④。此外,此处的“财务决算”应为“财务结算”,因为“决算”属于财务审计范畴。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79页9.7“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不予增加监理费”,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第81页9.11“4.1.1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赔偿金额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1.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第81页9.11的4.1.1(1)(b)”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而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 10%支付违约金”应不包含“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兼职。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题:六、其他资料中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可以授权委托书打印出来盖实体的个人章后再扫描上传吗
答:可以。
二、补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号第3.4.3条款第①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号11条款号第4点①,即:“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予以删除。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