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配备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2023年9月至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方为牵头单位(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④投标人需在工期期限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对工期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