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县养老服务设施工程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2-29
**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县养老服务设施工程智能化补疑1
项目标段编号:****
“**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县养老服务设施工程智能化”(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质疑回复及变更如下:
1、经我司市场调研,标星产品参数在推荐品牌里仅有某一家厂商的产品可以满足且已被报备,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建议修改为:中标后15日历天内需提供所投产品标 “★”项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超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和排他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本项目招标公告“11.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省**市**县庐城镇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现变更为“**省**市**县庐城镇**北路7号”。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庐****管理中心
庐****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北路7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51-****15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03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