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工务道砟、防洪片石、防洪石粉框架协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工务道砟、防洪片石、防洪石粉框架协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本项目以下包评标工作已结束,其余包件流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 中标(成交)总价 | 推荐顺序 |
1 | A02 | ****(个体工商户) | 67.8 | 第一名 |
2 | A02 | 清原满****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67.95 | 第二名 |
3 | A11 | ******商店 | 60 | 第一名 |
4 | A11 | ******建材商行 | 60.7 | 第二名 |
5 | A11 | ****公司 | 60.75 | 第三名 |
6 | A16 | **惠****公司 | 47.4 | 第一名 |
7 | A16 | 兴****公司 | 57.52 | 第二名 |
8 | A32 | 吉****公司 | 78.9 | 第一名 |
9 | A32 | **惠****公司 | 83.4 | 第二名 |
10 | A33 | 吉****公司 | 94.2 | 第一名 |
11 | A33 | **惠****公司 | 101.3 | 第二名 |
A01包通过评审家数不足,未推荐。
公示时间:自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08日 17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总物资[2015]250号《****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采购供应监督科
电话:024-****0911
****集团****物资部
电话:024-****2768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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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