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板桥镇田庄坨村约43亩下圈地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田庄坨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田庄坨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板桥镇田庄坨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板桥镇田庄坨村约43亩下圈地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发包对象:面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年满18周岁以上)二、发包标的基本情况(一)地块名称:下圈地约43亩(二)标的面积及四至面积:约43亩。四至(具体范围以实际为准)东至:见附图,西至:见附图,南至:见附图,北至:见附图。三、其他描述1、土地公开发包面积约占43亩,承包4年,底价1000元/亩/年,每次上涨 10 元,押金 10000元。2、此地块进行农业种植不保水,不保电,不保道路畅通。如出现有排水设备排不过来或沟渠不畅和排水设备损坏不能排水,发生内涝或干旱,村委会不予负责。3.如有国家等相关占地政策时终止合同,补贴归村委会,青苗归承包方。4.关于上级政府要求的防火,农药污染等一系列政策要求,承包方必须履行,承包期内对村河道、土地造成污染破坏,出现任何后果及相关处罚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不允许在承包地上挖池塘和建房屋。未经发包方允许不许改变现有地形地貌。(若出现此类行为村委会将依照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5、关于土地面积:按发包方给出的土地面积为准。6.关于承包到期后,地上、地下物承包方须1个月内进行清理。逾期不进行清理,地上物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将不予返还押金。7、承包方在竞价成功后,自行清除地上物和平整土地,村委会不予负责。8、承包方享有管理权、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未经得田庄坨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9、承包后,损坏任何地上地下线院管道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10、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绝合同。11、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三、发包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四、发包土地用途;开展农业种植。五、发包底价:1000元/年/亩,六、承包缴费方式:竞价成功后一次性缴纳前2年承包费,余下2年于2026年4月1日前缴纳完毕,竞价成功后押金转换为承包费。七,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转为协商解决。八、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土地的承包方九、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发布为准,具体地址:http://(略)com/不得代办,代缴费。2、报名地点:自行报名,咨询电话:(略)十、发包时间地点:1、发包时间: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发布为准。2、承包地点: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或在其他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十一、报名条件;报名时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并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整,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竞价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十二、公告日期: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发布为准。十三、如产生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功方支付,平台服务费由竞价成功方支付。十四、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发包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发包对象:面向本村村民公(略)(年满18周岁以上)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略) | (略)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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