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交〔2024〕第01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4〕第03号
受委托,****联合******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起拍价 | 标的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14147.00 | **分部库房 | 金属类、线缆类、其他类等报废资产44项 |
2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55192.00 | **分部库房 | 支撑铁、线路角铁横担、半圆抱箍、普通螺栓、设备线夹等报废资产51项 |
3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15345.00 | **分部库房 | 低压电力电缆、布电线、绝缘手套、皮垫、铝盘等报废资产33项 |
4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5095.00 | **分部库房 | 10kv变压器、电缆终端等报废资产8项 |
5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54305.00 | **分部库房 | 金属类、工具用品类、线缆类、其他类等报废资产207项 |
6 | ******分部废旧物资资产 | 5209.00 | **分部库房 | 布电线、活扳手、TCL漏电断路器等报废资产33项 |
上述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晋通明细表.zip。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16日10时开始(延时除外);****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及联系人:
序号 | 属地 | 联系人 | 电话 | 看货时间 | 位置 |
1 | ** | 高女士 | 159****9691 | 1月11日上午 | **县滨河大街11号正**向50米 |
2 | ** | 张女士 | 159****9990 | 1月11日下午 | **县义兴镇**村 |
3 | ** | 白女士 | 155****0229 | 1月12日上午 | 胡家庄村(繁化街) |
4 | ** | 郭先生 | 134****7804 | 1月12日上午 | **洁源天然气第八加气站北200米(S221北) |
5 | ** | 冀女士 | 150****7850 | 1月12日下午 | **省**市**县下西关街**二中东北侧约70米 |
6 | ** | 刘女士 | 159****8886 | 1月12日下午 | 国****公司**路313号 |
四、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存放处。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竞买人办理完竞买手续,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交纳竞买保证金须备注竞买标的,同时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备注竞买人姓名。
办理完毕报名的竞买人于2024年1月15日17时前将竞****银行账户。
2.保证金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道北支行
账 号:043********019661
3.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可抵顶价款。
七、联系人:
1.******公司
地址:**省**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温先生 0354-****588 186****6234
2.********公司)
地址:**省**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郝先生 0354-****309
八、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查验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查验有关规定;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验并确认标的现状,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依标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方不提供增值税发票,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1%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拒签资料、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进行标的移交,提货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商定。若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未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6.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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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