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4)
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宣传部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栏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新****制品厂 | ||||||
地址:****村委东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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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商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2:**市****公司、******公司是关联企业。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经查证: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 | ||||||
202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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