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0吨磷脂项目 | **省**市**区华丰路以东、溢洪河路以北,****现有厂区内(E118°36′38.197″,N37°33′9.132″)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总投资40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地200平方米。该项目是在现有20万吨/年大豆低温粕项目大豆油精炼工艺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20万吨/年大豆低温粕项目精炼工序中的脱胶是脱除大豆毛油中的磷脂(包括水化磷脂和非水化磷脂),主要是通过添加酸、碱的方式,将油脂中的磷脂转化为皂脚脱出。为提高副产物的利用价值,拟将脱胶方式改为先经水化脱胶工序脱除水化磷脂(即油脚,用于生产磷脂),再经现有脱胶工序将非水化磷脂转化为皂脚脱出,即在精炼脱胶工序前增加一套水化脱胶装置,将20万吨/年大豆低温粕项目生产出的大豆毛油,先经过水化脱胶,脱除大豆油中的油脚(主要成分为水化磷脂和水),油脚再经蒸发脱水,得到磷脂。 本项目拟在精炼车间内闲置场地进行建设,新增精密过滤器、混合器、水化反应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磷脂1500吨的规模。
| 1、水污染物:磷脂薄膜蒸发脱水过程产生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水封****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毛油预热、水化脱胶、薄膜蒸发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至真空冷凝器冷凝处理,再经水封罐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VOCs6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kg/h);生产过程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VOCS、臭气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杂质、金属杂质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60m2,位于植物油储罐区东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精密过滤器、混合器、离心机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